我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七条规定,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共有是指多个权利主体对一物共同享有所有权。共有的主体称为共有人,客体称为共有财产或共有物。各共有人之间因财产共有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称为共有关系。财产的所有形式一般可分为单独所有和共有两种形式。单独所有是指财产所有权的主体是单一的,即一个人单独享有对某项财产的所有权。所谓共有,是指某项财产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权利主体共同享有所有权,换言之,是指多个权利主体对一物共同享有所有权。例如,两个人共同所有一艘船舶。我国海商法第二百一十条规定:船舶由两个以上的法人或者个人共有的,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民法典》明确规定,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什么是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
共同共有,是指每个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不分份额地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共同共有一般是基于共同生活、共同劳动而产生,如夫妻共同共有、家庭共同共有等。按份共有,是指共有人分别按照确定的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利、分担义务。
什么是共同共有
我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九条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共同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根据某种共同关系而对某项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共同共有的特征是:第一,共同共有根据共同关系而产生,以共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例如夫妻关系、家庭关系;第二,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内,共有财产不分份额。这是共同共有与按份共有的主要区别;第三,在共同共有中,各共有人平等地对共有物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
什么是按份共有
我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八条规定,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按份共有,又称分别共有,是与共同共有相对应的一项制度,指数人按应有份额对共有物共同享有权利和分担义务。在按份共有中,各共有人对共有物可能享有不同的份额。各共有人的份额,其具体数额一般是由共有人约定明确的。依照《民法典》第三百零八条规定,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在按份共有中,每个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是依据其不同的份额确定的。共有人的份额决定了其权利义务的范围。共有人对共有物持有多大的份额,就对共有物享有多大权利和承担多大义务,份额不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权利义务也不同。按份共有与分别所有是不同的。在按份共有中,各个共有人的权利不是局限在共有财产的某一部分上,或就某一具体部分单独享有所有权,而是各共有人的权利均及于共有财产的全部。当然,在许多情况下,按份共有人的份额可以产生和单个所有权一样的效力,如共有人有权要求转让其份额,但是各个份额并不是一个完整的所有权,如果各共有人分别单独享有所有权,则共有也就不复存在了。
按份共有的特点是什么
按份共有具有以下几个法律特征:1.按份共有的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一定的应有部分。2.按份共有的主体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并且按份共有人之间的联系是偶然的,它并不以团体的结合关系为前提。3.按份共有人对其应有部分享有相当于所有权的权利。
父子共有房产过户
父子两人共同到房产交易中心,按二手房正常的过户程序办理过户即可。基本程序是:签买卖合同、递件、交税、完税过户、领证。不同地区有时程序不同,比方有可能先交税再递件。签买卖合同是指:买卖双方连同中介方(如果有的话),就房产价格、交楼方式、付款方式等的协商签合同。递件是指:买卖双方本人带相关资料去房管局申请房产转移登记。买方带身份证原件。如贷款要首套房证明等还要按房管局要求先到相关部门开具。卖方带身份证、房产证、房产原相关税费票等原件。交房管局买卖合同可以用房管局版本到房管局后再签。(大城市有很多已实行网签的,就是在网上先申请预受理号和填表,再递件,避免在房管局排队)。交税是指:房管局收件后,按其要求时间到相关税局部门交纳各种税费。买卖双方各自带身份证原件交各自的税费。完税过户是指:买卖双方交纳各自税费后,双方一起带身份证和各自交税费的全部税票单据,到房管局审察确认已完税,完成过户,领取过户回执。领证是指:买方按过户回执指定时间,带身份证和过户回执到房管局领取新房产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