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行为人被逮捕后,若对其应当更换强制措施,并且其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对其取保候审。被取保候审的人,一般是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或者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或者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_x000D_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_x000D_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_x000D_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_x000D_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_x000D_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_x000D_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