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1.能够证明某事物的真实性的有关事实或材料。2.由法院审查确定的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分民事诉讼证据、行政诉讼证据和刑事诉讼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视听资料,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现场笔录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