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当自己所在的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员工应当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公司拖欠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员工的补偿金,员工是不需要主动向破产管理人提出申报的,由破产管理人主动调查后将职工债权进行登记并列出清单予以公示。若员工对清单中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可以向破产管理人提出异议;破产管理人不予认可异议正的,员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