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护人可以申请撤销吗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七条,监护人可以申请撤销。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六条规定,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本条规定的有关个人、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前款规定的个人和民政部门以外的组织未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民政部门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
二、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期限是多久
通常上我们解决民事纠纷的手段除了协商、调解、诉讼外,还有仲裁这种方式。如果我们提出拿到仲裁裁定书后,发现其有重大问题,按照规定我们是可以申请撤销的。法律规定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期限为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