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职工门急诊医保自负段标准:2000年12月31日以前退休的人员自负段标准300元。2001年1月1日以后退休人员自负段标准700元。
退休职工门急诊医保自负段标准:
◆2001年1月1日以后退休人员:
自负段标准700元;
◆2000年12月31日以前退休的人员:
自负段标准300元。
门急诊自负段医疗费用以及共负段由医保基金支付后,其余部分的医疗费用,如个人医疗账户有历年结余资金的,先由历年结余资金支付,不足部分由参保人员自负。
退休职工住院医保起付标准:
◆2000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
起付标准为700元;
◆2001年1月1日后退休的:
起付标准为1200元。
起付标准以下:由个人医疗账户历年结余资金支付(不足部分由退休人员自负)。
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统筹基金支付92%,由统筹基金支付后,其余部分的医疗费用,由个人医疗账户历年结余资金支付,仍不足支付的,由退休人员自负。
最高支付限额以上:附加基金支付80%+个人自负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