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不可以。外包工以及劳动派遣的员工也是需要提前三十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到用人单位。如果员工在试用期内办理辞职手续,则需要提前三天通知到用人单位,如果因为员工擅自离职造成的损失也是需要劳动者来承担,如果是用人单位要解除劳动合同的,就需要支付一定的经济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