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具体的时间规定立案后多久可以取保候审。适用于取保候审的情况如下:
1、可以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取保候审不造成社会危险的;
3、应当依法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正在怀孕、哺乳婴儿的妇女不应当逮捕;
4、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讯问审查,认为需要逮捕但证据不足的。
5、被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不能结案的,采取保候审方式无社会危害;
6、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出境证件的犯罪嫌疑人,可以逃避侦查、审判,但不需要逮捕。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