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彩礼的分配方法,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可以分为两种情况,具体如下:
1、彩礼可以做为夫妻共同财产要求进行分割,人民法院一般会支持的。在办理离婚手续时,夫妻的共同财产一般会让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彩礼的分割与返还的规定和司法实践,女方亲属陪送嫁妆的行为,都可以被认定是一般的赠与行为。在登记结婚前陪送的彩礼,可以被认定是对女方的婚前个人赠与。婚后陪送的彩礼,那么可以被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那么该彩礼的性质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有约定的,那么双方当事人需要依约定确认权利的归属。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