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中国首部民法典的出台完善加强了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其中规定了: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哪么现在问题就出来了:催收是以什么样的方式取得借款人信息(包含联系方式、身份信息、住址信息、手机通讯录等)催收分为平台外包的催收或购买了债权的催收。如果平台把你借款时被平台所获取的信息一并交给外包催收,然后催收又把你欠款的信息以短信或电话方式告知了你手机通讯录里的朋友,平台和催收都同样涉及侵犯你的隐私权。如果平台是通过债权转让方式把你的债权以及信息打包卖给催收公司的,在侵犯个人隐私权的前提下还可以多加一条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罪。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第一千零三十三条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第一千零三十四条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