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孩子一般判给谁要综合考虑很多条件。从法律上讲,通常是孩子越小,越倾向于判定为由女方抚养,这实际上是由孩子的心理和身体成长决定的,这完全是从孩子的利益出发,并非法律本身偏袒女方,因此,在双方争取监护权时,要客观、科学地考虑孩子的年龄、生活条件、生活环境、孩子的意愿、成人的工作特点、经济收入等综合条件,以确定自己是否更适合带孩子。同时要相信法院的判决是充分考虑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后孩子最好的选择。在诉讼前或诉讼过程中,任何一方都不能为了一已私利,恶意抢劫子女,从而加剧矛盾,甚至影响对方正常探望子女,这是对子女最大的伤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