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当事人是不需要承担该责任的:1、但是必须有证据证明该事项不是当事人本人办理的(不是本人使用该遗失的身份证);2、所以身份证遗失后,建议当事人尽快凭本人的户口本原件,就近在辖区派出所或者办理证件大厅申报挂失,以更好的保障本人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第十八条 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所列行为之一,从事犯罪活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