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供结婚登记证书。一方下落不明,对方要求离婚的,应提供下落不明一方出走时间、亲友不知其下落的证明材料。未办理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的,一方提出离婚,应提供同居时的年龄、未登记的原因的证明材料。
2、提供婚姻基础状况的证人证言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3、提供双方婚前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或家庭其他成员财产的清单。对有争议的财产应提供该财产的来源,取得的时间等证明材料,如发票等。
4、提供婚后感情的证据材料,婚后感情是好是坏还是一般,是否分居及分居的时间、原因等证明材料。
5、提供引起离婚主要原因的证明材料和证人线索。
6、提供子女人数及姓名、性别、出生时间、是婚生、非婚生还是收养或继子女的证明材料、子女的健康状况,成年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的证明材料。
7、提供双方经济收入支出情况的证明材料。
8、提供住房情况的证明材料。
9、以前曾起诉离婚的,应说明是撤诉或调解和好,还是判决不准离婚。并应提供原判决书,调解书或裁定书原件或复印件。
女方上诉离婚的程序要多长时间
无论哪一方起诉离婚,通常来说,如果是普通简单的离婚案件,法院会采取简易程序审理,一般从法院立案到最终作出判决的时间为3个月,可能更短。但是如果是涉外婚姻,可能是标的额较大或是案件相对复杂的离婚案件,法院一般都会采用普通程序审理,审限一般为三到六个月。
倘若案件进展不顺利,遇到对方逃避离婚传票无法送达或需要鉴定等情况,具体的时间就只能根据案件情况而定了。对于第一次诉讼离婚,法院又未能判离的案件,想要离婚的一方当事人只能在六个月后再次起诉,诉讼离婚的时间则需要重新计算。
女方上诉离婚的程序没有结婚证怎么办
诉讼离婚的,如果结婚证丢失或一方将结婚证藏匿,到婚姻登记机关开具《婚姻关系证明书》即可。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