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过户给子女继承过户最省钱。从理论上来讲,通过继承的形式将房产过户给子女是费用最少的选择,因为通过继承的形式获得的房产,只需要先去办理继承权公证,证明自己有继承权,然后再缴纳少量的登记费与印花税,不需要缴纳契税、个税和增值税。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遗产继承的形式可能涉及到多个继承人,若想要过户到一个人的名下,需要其他继承人表明自愿放弃遗产才能执行过户,并且若过户后想要将房子卖掉,还需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办理房屋继承过户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1、许多产权继承人在没有处分房产时都没有继承概念,产权证是爷爷或奶奶的,到了孙子辈,卖房过户时才知道需要继承。这样的继承应先顺序到父辈,父亲的姊妹兄弟应全部到场。一般家庭之前对房产做了内部分割,这样、其他子女应放弃继承,由房屋实际占有(分配)人一人继承。
2、如果房屋产权人子女多,且房屋实际占有人去世,办理继承公证时,在其他子女放弃继承后,由房屋实际占有人的配偶和子女代为继承。
3、产权人死亡,其配偶和子女共同继承。为便于交易,配偶和子女任何一方可放弃产权,由一人继承。上述三种情况,取得继承公证书后,应在产籍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换证后方可交易。
4、共有人死亡,产权人(其配偶)和子女共同继承。这种情况办理继承公证后不用换证即可交易。现实中、在过户环节“卡壳”的这种情况最多,产权人往往以产权、名字都是自己的,不需要征求别人意见为由而要求过户,忽略了产权共有的客观事实。当然、也有丧偶后购买的房屋的情况,这种情况交易前需要析产(证明丧偶后购买)后才能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