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三十七天且包含三十七天,人民检察院会作出批捕或不准批捕的决定,关于不批捕但需求继续侦查的,且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取保候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天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核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延长时间可以延迟一天到四天。关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严重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到三十天。
一、犯罪嫌疑人被刑拘多久报批捕
犯罪嫌疑人被刑拘三日左右公安机关就会报批捕,具体的报批捕规定如下: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提请批捕起算时间是怎样规定的
提请批捕起算时间是从申请书递交的日期开始来进行一个计算,提请审查批捕的时间一般是七日以内。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求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核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关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严重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