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级伤残:上颌骨、下颌骨缺损,牙齿脱落24枚以上;2.级伤残:上颌骨、下颌骨缺损,牙齿脱落20枚以上;3.级伤残:上颌骨、下颌骨缺损,牙齿脱落16枚以上;4.级伤残:上颌骨、下颌骨缺损,牙齿脱落12枚以上;5.级伤残:上颌骨、下颌骨缺损,牙齿脱落8枚以上或者口腔损伤,牙齿脱落16枚以上;6.级伤残:上颌骨、下颌骨缺损,牙齿脱落4枚以上或者口腔损伤,牙齿脱落8枚以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