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想收回孩子的监护权,以先协商。如果谈判失败,可以起诉改变孩子的监护权,但法院是否支持则取决于具体情况。一般来说,监护权的确定需要从有利于儿童身心健康,保护儿童合法权益的角度,结合父母双方的养育能力,养育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一方因其他原因经历了绝育或者丧失生育功能的,法院应当优先考虑,但法院还应当综合考虑其他因素,决定应当给予哪一方的监护权。
一、离婚协议书上孩子的抚养权是否能改
离婚协议书上孩子的抚养权能改。离婚协议书中子女的抚养权可以通过诉讼变更,因为在确定离婚子女的监护权归属时,要遵循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健康成长、保护子女合法权益的原则,充分考虑父母双方的经济状况或家庭环境。如果一方因各种原因不能很好地照顾孩子,不能为孩子提供良好的成长环境,另一方自然可以要求改变孩子的监护权。
二、争抚养权女方有利不
在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主要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具有以下情况,女方会在争取抚养权方面有很大的优势: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二)十周岁以上,双方对抚养权归属发生争执的,要考虑该子女的意见。(三)对于两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的孩子,女方争取孩子抚养权可优先考虑的情形如下:1、女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女方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男方有其他子女的;(四)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五)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酗酒等恶习等。法院一般会将孩子判归女方。综上,如果女方要争取到抚养权,综合考虑以上因素。找到对自己有利的方面,如果还有确定的证据的话,在法院的判决中会占有很大的优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