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就是法人,是一个组织,分公司不是法人,分公司不需要法定代表人,以为分公司的一切经营活动都听从总公司指挥,只需要负责人。分公司需要领取营业执照。 关于分公司是否需要法人的问题,下面我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一、分公司是否需要法人
1、公司就是法人,是一个组织,分公司不是法人,分公司不需要法定代表人,以为分公司的一切经营活动都听从总公司指挥,只需要负责人。分公司需要领取营业执照。
2、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1、主体资格不同。
子公司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享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分公司则不具有独立的民事和商事主体资格,不具有法人资格。
2、称谓不同。
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名称,子公司有自己独立的名称。
3、独立性不同。
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在法律上其意志是独立的,母公司对子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不能进行直接的命令指挥。分公司作为本公司的分支机构,其业务的执行、资金的调动完全受制于本公司。
4、财产关系不同。
在财产关系结构上,子公司虽然有母公司的参与,但仍有属于自己的财产。分公司的财产则全属于本公司,是本公司财产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关于分公司与子公司,这是很容易搞混淆的。其实可以从名称上区分二者,一般子公司是有自己独立的名称,但是分公司并没有独立的名称,其名称应冠以隶属公司的名称。特别注意的是,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