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健康扶贫政策:1.知晓政府资助参保费用政策。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政府给资助,不参加政府不资助。2.知晓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政策。签约家庭医生,健康有人管、看病有人帮。3.知晓门诊慢特病管理政策。办理慢病手续,吃药能报销。(慢特病门诊费用也能报销,符合条件抓紧把证办,以后门诊看病吃药负担轻。)4.知晓分级诊疗政策。有病先去找村医,住院先到卫生院;转院要办转诊单,不然医保报不了。5.知晓“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即时结报服务政策。住院不用交押金,定点医院一站报;自己只掏少量钱,这项政策真是好。(2018年6月1日起,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省内定点医院住院不设起付线不要押金,先看病后结算,出院就报销,个人只支付自负费用。)6.知晓住院报销政策。扶贫政策好,报销比例高;最多掏三千,其余政府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治疗,个人只掏合规费用的15%,一年累计最多只掏3000元。)7.知晓脱贫不脱政策。扶贫真光荣,政策照样享。(脱贫不脱政策,原来享受的看病政策继续能享受。)
【法律依据】: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二条 社会救助制度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社会救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社会救助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
第三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统筹全国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国务院民政、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
前两款所列行政部门统称社会救助管理部门。
第四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有关社会救助的申请受理、调查审核,具体工作由社会救助经办机构或者经办人员承担。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有关社会救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