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第11督导组进驻浙江省时间:4月1日至4月30日 举报电话:0571-85890085 邮政信箱:杭州市A0706号邮政信箱
第12督导组进驻天津市时间:4月1日至4月30日 举报电话:022-23109098、23109045、23109179 邮政信箱:天津市A1201号邮政信箱
第13督导组进驻吉林省时间:4月1日至4月30日 举报电话:0431-85294155、85296055 邮政信箱:长春市A012号邮政信箱
第14督导组进驻安徽省时间:4月8日至5月8日 举报电话:0551-62615151 邮政信箱:合肥市A018号邮政信箱
第15督导组进驻江西省时间:4月1日至4月30日 举报电话:0791-88918600 邮政信箱:南昌市A3630号邮政信箱
第16督导组进驻湖南省时间:4月1日至4月30日 举报电话:0731-81110055 邮政信箱:长沙市A065号邮政信箱
第17督导组进驻广西壮族自治区时间:4月10日至5月11日 举报电话:0771-5786260 邮政信箱:南宁市A2019-6号邮政信箱
第18督导组进驻海南省时间:4月7日至5月7日 举报电话:0898-65360851、65363891、65391195 邮政信箱:海口市A011号邮政信箱
第19督导组进驻贵州省时间:4月8日至5月8日 举报电话:0851-85895563、85895969 邮政信箱:贵阳市A012号邮政信箱
第20督导组进驻云南省时间:4月1日至4月30日 举报电话:0871-65235320 邮政信箱:昆明市7322号邮政信箱
第21督导组进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时间:4月8日至5月25日 举报电话:0991-2382091、2382092、2382093 邮政信箱:乌鲁木齐市B036号邮政信箱
【法律依据】:
《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方案》 第一条 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法治思维、标本兼治,严格责任追究,将督导作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抓手,以督导压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扫黑除恶重大政治责任,推进各部门齐抓共管;以督导保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沿着正确方向深入开展;以督导推进重点难点问题解决,确保攻坚克难、除恶务尽、务求实效;以督导回应人民群众期待,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