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社会危害性是指行为对社会和人民利益的危害性,是犯罪的基本特征之一。社会危害性也是确定是否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一个重要的考虑因素。对于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行为,应当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