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船员可以以电话、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邮件和现场陈述等方式直接投诉,也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
对中国籍船舶投诉事项涉及到船员最低年龄、工资支付、工作和休息时间、劳动合同、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内容的,当事人向上船协议、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签订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劳动监察或者劳动仲裁;向当地海事法院提请法律诉讼;申请社会公益律师或海员工会、船员协会组织的法律援助。
对投诉涉及中国籍船舶船上工作生活及膳食条件危害船员安全、健康和保安的,以及船员培训与适任、船员证书与资历、船员服务机构与外派机构管理等方面的,当事人向船舶和机构所在地海事管理机构投诉。
投诉涉及外国籍船舶的,当事人向船舶停靠港所在地海事管理机构投诉。
对船员投诉涉及海事执法人员行风廉政问题的,当事人向海事管理机构纪检监察部门投诉。
对投诉事项涉及非法经营活动、治安和刑事的,当事人向工商管理部门或公安部门进行投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采取有效措施,化解社会矛盾,增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
第七条 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的治安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治安管理工作。治安案件的管辖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第八条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行为人或者其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