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通常情况下,没有相关的法律政策中规定不允许高校教师创办注册公司的。所以说,大学老师是可以开公司的。
2、事实上,大部分高校一般会这样规定,只要你不影响在学校正常的科研和教学任务,教师的其他社会活动,学校是不会干预的。这也是为什么很多人觉得学校相对宽松的原因。据了解,有很多高校的校办企业都是老师在做领导,这也是学研结合呀。
3、不过,我们要注意的是,虽然这个问题没有从法律上设置禁止性的规定,但是许多学校都有自己的内部规定,而且不同的高校,其规定也有不同。作为在职教职员工,学校的规定未必就比法律规定缺少约束力,所以,要与校方协商,如果校方同意,办个与学校的科研项目相关的产业不是没有先例的。
不能办公司的情况有哪些
以下是不能办公司的情况: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3、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4、因犯有贪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因犯有其他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三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
5、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6、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7、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
8、有法律和国务院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第七条
教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五)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六)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