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在2021 年 3 月 31 日(含)前设立或变更的一贯制学校,具有六年级一年完整学籍的2021届毕业生以及2021年3月31日(含)前已具有该校学籍的其它年级在读学生,毕业时视为具有该校直升资格,按直升招生计划首先进行直升录取或摇号录取。比如,目前就读民办学校1-5年级,但是学籍没有转过去该校,或者学籍是在2021年4月1日后转过去的,将没有直升资格。
【法律依据】:
《佛山市义务教育民办学校2020年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第七条 各地要制定出台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的具体实施办法。民办学校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的具体实施办法(或细则)由地级以上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制定,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