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有偿还能力主动偿还是最好,不行的话法院一般会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2、如果真没钱,那是无能力履行生效判决。这种情况下,法院对你的执行,则会“终本”,暂时终结案件的执行。但是法院在终本后5年内仍旧会每6个月查询一下你的相应资产的变动情况,法院也会根据债权人新提供的你的相关财产线索,做出是否恢复执行的决定。
如果你已经到了这个阶段,并且已经维持了一段时间后,仍无力还款的话,那么你可以尝试与债权人协商,是不是可以去筹点钱,在不足额还款的情况下,把债务还清,对于这种双方达成和解的情况,法院也会让债主撤回执行。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三条:受送达人被监禁的,通过其所在监所转交。受送达人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通过其所在强制性教育机构转交。
第九十四条:代为转交的机关、单位收到诉讼文书后,必须立即交受送达人签收,以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