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如果夫妻双方在离婚了,其中一方没有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同时背负上了债务,那么这时候我们就要先理清楚两个费用是属于什么,首先,抚养费是生活的必须费用,所以抚养费和债务当中,抚养费是优先于债务先进行受偿的。在我们国家的法律当中也明确规定,比如说《民事诉讼法》当中,有明确的表示人民法院室友全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部分收入,但是也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和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也就是说人民法院在扣留或者提取被执行人的一些收入的时候,也要做出相应的裁定,并且要发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的单位和银行信用合作社,包括其他储蓄业务的单位也必须进行办理,同时法院也被给被执行人留相应的费用,供其扶养家属生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