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充卡消费能要求退款。可以和商家协商要求退还充值卡后的剩余金额,如果商家拒决退还的,消费者可以向当地工商管理部门或者消费者保护协会投诉处理。
2、商家销售的预付费充值卡,消费者在充值后不希望继续服务的可以要求商家退还剩下的金额。
3、如果商家事先没有将注意事项告知消费者,就属于违法。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消费者应该有知情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