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持有挂名代持、完全代持和不完全代持三种。挂名代持即名义股东仅起挂名作用;完全代持即实际出资人享有投资收益,其他权利义务均由名义股东享有和承担;不完全代持即实际出资人在享有投资收益外还享有部分其他权利和义务,名义股东享有并承担其余股东权利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一条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