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110出警记录保留期限一般是永久的。但是也是分为不同的情况报警记录,有两种保存的方式,第一种是利用电脑保存,一般情况之下有半年的保存期限,还有一种是手写的出警记录,应当永久对此保存。
一般报警记录有两种保存。
一种是电脑保存,由110指挥中心的电脑保存,一般是半年。
还有一种是110民警手里拿的手写的110出警登记,如果110民警没有当场解决家暴问题而是把当事人带到派出所,则派出所的接警记录是永久保存的。
二、家暴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
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人的信息予以保密。
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家庭暴力身体受到严重伤害、面临人身安全威胁或者处于无人照料等危险状态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
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告诫书应当包括加害人的身份信息、家庭暴力的事实陈述、禁止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等内容。
公安机关应当将告诫书送交加害人、受害人,并通知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公安派出所应当对收到告诫书的加害人、受害人进行查访,监督加害人不再实施家庭暴力。
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可以单独或者依托救助管理机构设立临时庇护场所,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临时生活帮助。
遭遇家庭暴力应当及时的报警处理,当地派出所工作人员出警之后,会有出警记录的,日后如果因为家暴,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可以将家庭暴力出警记录作为证据提交给人民法院,而手写版的家庭暴力出警记录在派出所是永久保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