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幼儿园旁边可以办烟草店,但中小学旁边是不允许贩卖烟草的。
法律依据: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发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一)经营场所基于安全因素不适宜经营卷烟的;二)中、小学校周围;三)取消从事烟草专卖业务资格不满三年的;四)因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烟草专卖局作出不予受理或者不予发证决定后,申请人一年内再次提出申请的;五)因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烟草专卖许可证被撤销后,申请人三年内再次提出申请的;六)未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专卖品业务,并且一年内被执法机关处罚两次以上,在三年内申请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七)烟草局规定的其他不予发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