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一、定额调整
全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标准,体现社会公平,每人每月增加53元。
二、挂钩调整
1、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
退休人员按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
云南方案该项计算比较简单,没有设置阶梯式递进增长。
2、与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
与本人上年年12月基本养老金的1%的标准进行挂钩调整。
这项标准在全国属于中等偏下的增长率标准了。
三、倾斜调整
1、对高龄退休人员倾斜。
对年满70周岁至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年满80周岁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65元。
这项标准也是比较简单,只设置70、80岁两个标准,90岁以上的没有再详细设置。
2、向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倾斜。
对一至六类艰苦边远地区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5元、10元、15元、20元、25元、30元;非艰边地区按一类地区标准增加。
3、向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给予适当倾斜。
对军转退休干部仍按国家规定标准调整。
调整后,云南2020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总体水平月人均增加167.70元,增幅5%。
【法律依据】:
《关于云南省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一、调整范围
(一)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于2019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二)按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退职的人员。
上述人员以下统称“退休人员”。
二、调整时间
从2020年1月1日起,调整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
三、调整标准
(一)定额调整:每月增加53元。
(二)挂钩调整:
同时与本人缴费年限和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
1.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每月增加2元(缴费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2.按本人2019年12月基本养老金的1%调整增加。
(三)倾斜调整: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对符合以下条件的退休人员,再给予适当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