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无效时可以撤销。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撤销无效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除:
1、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撤销权;
2、有撤销权的当事人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无效合同或被撤销合同从一开始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如果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其他部分仍有效,合同无效、撤销或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解决争议的条款的效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五百零七条 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