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手续应当到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只能向法院起诉离婚。协议离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然后到当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1、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双方结婚证;
3、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一式三份;
4、每人提交两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