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可以最大限度的保护嫌疑人的权益,帮助其暂时摆脱司法机关的羁押,获得人身自由,但并不意味着案件已经结束。作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审判的强制措施,责令其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可以随传随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第六十九条 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第七十条 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