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XX县社保局:
申请人:XX ,现年XX岁,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现住XX镇XX街X号。属XXXXX年在XX县清退“XXX”时的下岗人员,现在XXX打工,维持基本生活,家庭条件困难。特向相关部门申请按政策规定给予“xxxx”补贴,敬请批准为盼。
此致
申请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