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不可以继承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所有权属于集体,宅基地使用权通过集体分配由村民按户所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死亡的,其生前享有的宅基地使用权应当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
一、农村宅基地能否抵押
宅基地使用权不可以抵押。农村宅基地所有权是属于村集体的,农民对宅基地和承包地都是只有使用权,用宅基地和承包地抵押贷款是不行的。宅基地使用权指的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依法享有的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造个人住宅的权利。
二、农村买卖房能不能公证
农村住房买卖是否可以做公证,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如果买卖双方均为同村人。农村房屋买卖是可以公证的。此类合同公证的审查及告知重点是:1、审查卖方的主体资格及转让房屋的合法性。卖方原则上应当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我国,宅基地使用权作为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利用集体所有的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在本质上是一种带有社会福利属性质的权利,非集体组织成员不享有该项福利。因此,农村房屋的出让方应当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转让房屋合法性的审查,主要是审查宅基地的取得和使用是否符合《土地管理法》第62条的规定。2、审查买方的主体资格:在一般的买卖合同公证中,买方的资格无需过多审查,只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即为已足。然而,由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限制转让,导致农村房屋买卖合同中的买方资格也受到一定的限制。因此,农村房屋买卖合同中的买方一般应当具备以下资格:(1)不是城镇居民。(2)不是本集体组织中已享有宅基地使用权的村民。(3)是否必须是本集体组织成员未受限制。
三、农村村民宅基地是否可以抵押
农村村民宅基地所有权不可以抵押,宅基地使用权部分符合条件的可以抵押。宅基地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不属于个人财产,无法对其所有权设定抵押;经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取得所在集体经济组织的书面同意的,可以依法设定抵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宪法》第十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