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到我国的土地部门领取土地登记申请书后进行填写;
2、领取的同时还会得到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变更的登记表并且准确填写;
3、申请人需要带着土地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土地权属来源证明、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等资料申请办理。
一、老商品房办理土地使用证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商品房土地登记申请书;
2、商品房土地证办理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3、商品房土地证权属来源证明;
4、商品房土地证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
5、商品房土地证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
6、法律法规规定的完税或者减免税凭证;
7、商品房土地证办理所需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二、农村土地证办理流程
(一)办理初始(变更)土地登记的程序:
l、土地登记申请
2、地籍调查
3、权属审核
4、注册登记
5、核发或者更换、注销土地证书。
(二)初始(变更)土地登记申请人申请登记时,应提交哪些文件资料: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单位设立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或者个人身份证明及户籍证明
3、土地权属来源证明,属于共同使用一宗土地的,还须提交共有人共同使用该宗土地的约定、协议等资料
4、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的合法产权证明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资料。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办理土地登记时,应提交哪些文件资料:
1、转让方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正本
2、受让方土地登记申请
3、国有土地出让手续批复资料1套:
①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l份;
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该宗地的出让批复;
③市国土资源局转发文件;
④出让金缴纳凭证、契税缴纳证明复印件。
4、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协议原件2份并公证
5、转让方上级主管部门的意见
6、转让方工程建设投资情况说明、计委下达的固定资产投资计划以及项目建设记录手册的复印件
7、地价确认文件(地价评估报告、地价确认批复)各1份
8、该宗地无被查封、抵押、担保、债务等权利限制以及其他土地权属纠纷的保证书。
(四)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时,应提交哪些文件资料:
1、《国有土地使用证》正本
2、抵押双方共同填写的《国有土地抵押申请审批表》
3、双方填写土地抵押合同一式三份
4、地价确认文件(地价评估报告、地价确认批复)各1份
5、经公证的土地使用权抵押和贷款合同各1份
6、以出让方式获得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应提供的资料:原土地出让合同出让金、契税缴纳凭证的复印件各1份
7、双方营业执照副本、及双方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8、抵押土地宗地图3份(抵押权人对抵押面积范围盖章认可)
9、该宗地无被查封、抵押、担保、债务等权利限制以及其他土地权属纠纷的保证书。
三、深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如何变更登记?
1、申请变更登记。属土地使用权转让的,转让双方填写好转让申请书、转让合同书、转让登记表;属继承房屋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提供公证继承书,并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属祖屋分户的,提交分户协议书或户主申请,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还要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和原土地证书、房产证等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文件。
2、变更地籍调查。变更必须与原来宗地登记档案并案进行。宗地部份变更的,要实地核定面积,界址点,重新绘制宗地图;宗地全部变更,界址没有变化的,可不进行界址调查,但宗地图应重新绘制。
3、变更权属审核。内容与初始土地登记相同。
4、注册登记,换发证书。注消原《土地登记卡》、填写新的《土地登记卡》,更改《土地归户卡》。收回注销原《土地使用证》,填写颁发新的《土地使用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