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罚金在期限届满后不缴纳的,由人民法院强制缴纳。查封犯罪分子财产,强制缴纳后不足以缴纳全部罚款的,只要法院发现被强制缴纳的犯罪分子有可执行的财产,就可以随时追回。对于因不可抗力导致缴费困难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免除或者减少。罚款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财产刑,是一种附加刑。对犯罪分子判处罚款的,由犯罪分子向国家缴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三条 【罚金的缴纳】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