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方起诉诉离婚男方不到庭如何办
1、女方起诉离婚,但男方不到庭的,法院可以作缺席宣判。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二、起诉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1、首先向法院申请离婚诉讼,收集有关资料,法院立案。
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
2、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3、开庭审理阶段。
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综上所述,夫妻感情陷入危机,女方提出离婚的话,很多时候男方不同意,即使是女方起诉到法院,对方也拒绝出庭。这个时候,女方可以提出宣告被告失踪,法院受理后通过公告方式送达文书,在规定期限内被告不出庭的话,法院启动缺席审判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