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通常在债权人通知债务人的时候生效。债权转让协议从实质上来说仍然是合同的一种,若债权转让协议本身并无关于生效的限制,则一般情况应当自双方订立时起即成立并生效。但是若要对债务人产生效力,应当是在通知债务人后。
一、房屋债权转让协议怎么写
房屋债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应该包括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基本信息、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的基本状况、以及抵押物;还应当写明转让的方式、转让的价格、转让的期限;最后双方签字就已经生效了,只要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条款即可。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二、债权转让应不应该通知债务人
合同债权的转让协议应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一旦通知债务人,债权即移转于受让人,即其成立、履行及法律效力同时发生。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三、债权转让是否需要公证?
债权人转让不需要公证。法律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产生法律效力。也就是说,债权转让只要债权人通知了债务人就发生转让的效力,而无需公证。公证并不是债权转让生效的必备要件,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否公证。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第五百四十七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第五百五十三条
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债权的,新债务人不得向债权人主张抵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