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结婚证是不能继承和分割对方名义的财产的。除非对方愿意或者书写了遗嘱指定继承。
一、女方同居多年男方死亡可以继承遗产吗
同居关系不能继承对方的遗产,因为同居关系并不受法律保护。相关法律规定了法定继承人只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除此之外的人没有法定继承权,除非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把财产留给同居的人。
二、父母赠与的房产,离婚时属于共有财产还是共有人
如果在婚后得到的继承或赠与是在没有说明的情况下,那么都算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离婚时就应进行财产分割。如果家里老人去世后并没有留下遗嘱,那通过继承的方式也就是法定继承,则继承而来的房产就算是夫妻共同财产了。如果家里老人有遗嘱说明的,那么该房产就只属于丈夫或妻子一人,则在离婚时就不用分给对方了。
三、夫妻共同财产怎么认定遗嘱
如果夫妻二人都愿意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将财产留给同一个或者几个后人,则夫妻可以共同订立一份遗嘱,将夫妻共同财产共同指定继承人。当然,夫妻也可以分别订立遗嘱,将自己在夫妻共同财产中应分得的份额指定特定继承人。如果夫妻二人只有一人愿意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的,订立人可以独自订立遗嘱,将自己在夫妻共同财产中应分得的份额指定特定继承人。而如果订立人没有分出配偶的份额,而直接处置了整个财产。对于遗嘱中处置了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配偶应分得的份额的,则不发生法律效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