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问题涉及彩礼纠纷。
结婚后已经生活一年,一般不需要返还彩礼。
彩礼可予以返还的法定条件为以下三种:1、双方未领取结婚证;
2、双方虽领取结婚证,但未共同居住;
3、一方因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
符合以上三种情形的,在主张彩礼返还时,才有可能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提供的必要信息较少,依据以前处理的婚姻案件经验,为您站在调解不成、需要诉讼解决的角度进行分析:
---------彩礼纠纷---------
■对于您的彩礼纠纷法院如何判: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彩礼纠纷涉及“大额礼金或贵重首饰等”方面,法院一般情况下的判决如下:
1、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的给付金额较大的礼金、戒指手镯等贵重首饰品等,需要根据双方的其他情况来推断返还礼金的数额。
◆法院在判断您与配偶彩礼纠纷的因素会很多,需要综合考虑才能做出判断,所以您提供的更多信息对法院的判断更有利,比如:
1、共同生活中女方有生育子女?
2、共同生活中女方有过流产、堕胎等情形?
3、男方为女方承担各种费用?
_举例来说: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但共同生活,且彩礼没有用于共同生活的情况下,彩礼应返还,数额标准来自法院判决。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但未共同生活,在女方出轨的情况下,彩礼应返还,数额标准来自法院判决。
3、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但未共同生活,在女方有欺诈、胁迫行为的情况下,彩礼应返还,数额标准来自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