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软件版权保护的权利有以下几点:
(一)发表权
软件的所有人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决定是否以自由软件的形式发表(包括发表的形式、时间等);如果软件的使用者将自由软件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则必须要以自由软件的方式发表,公开源代码,遵守《通用公共许可证》的相关规定。值得注意的是,所有权人决定将自己设定的程序以自由软件的形式发表的意思表示必须是明示的。
(二)署名权
其他著作权一样,自由软件的著作权人享有署名权。《通用公共许可证》规定,如果由于其他某个人修改了软件并继续加以传播,我们需要它的接受者明白:他们所得到的并不是原来的自由软件。由其他人引入的任何问题,不应损害原作者的声誉。
(三)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
自由软件的著作权人明示赋予他人修改软件的权利,将程序的源代码公开,允许他人根据自己的需要修改和完善软件,在一定程度上放弃了保护作品的完整权。
(四)经济权利
对于自由软件的经济权利,任何用户都可以通过免费途径得到、运行它,并且可以随意的拷贝和扩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