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论文侵权如何处罚
论文是可以引用和借鉴的,但全盘抄袭就属于剽窃他人知识成果,也就是侵犯作者的知识产权,如果作者向法院提起知识产权侵权之诉,就有可能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此外,来自校方的行政处罚也有可能判定论文不合格,无法授予相对应的学位等等。
《刑法》对侵犯著作权行为有明确的规定:
第二百一十七条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四)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第二百二十条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一十三条至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二、发现著作权被侵权怎么办
(一)如果被侵权作品系职务作品,则作者应向所在单位查询单位是否许可了第三方使用该作品。
(二)确认对方行为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有关作品合理使用的规定。
(三)通过著作权集体组织或者中国版权信息网等途径查询相关方是否已支付了有关的使用费。
(四)确认对方确系未经授权擅自使用或剽窃后,应及时固定侵权证据:
1、侵权作品在纸面媒体发表的,则应取得相应纸面媒体的原件;若无法取得原件,则应到图书馆取得加盖图书馆收藏章的复制件。
2、侵权作品在计算机网络上发表的,则应去任意一个公证处做相关互联网资料的证据保全公证;权利人可委托他人办理证据保全公证,但需要出具委托书并提交作者本人的身份证件原件。若选择互联网侵权资料的律师见证,则存在一定的诉讼风险。律师见证书的性质是证人证言,其效力远不及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五)可采取的维权方式
1、与侵权者协商,要求其停止损害行为以及赔偿;
2、申请版权行政管理机关进行调解;
3、直接向法院起诉;
4、书面合同中有仲裁条款,可申请仲裁机构仲裁。
我们可以了解到如果作者向法院提起知识产权侵权之诉,就有可能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会依法处以相应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