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上涨,卖方违约的情形有不给房屋买受人办理房屋过户登记,不进行交房,要求涨房价,将房屋卖给第三人等等。房屋买卖中,办理房屋过户登记、交房等都是房屋出卖方的义务,如果不及时履行就构成违约。
一、买卖二手房合同有哪些违约行为
二手房买卖合同违约常见情况如下:1、出卖人将房屋直接卖给第三人。如果出卖人将房屋另外卖给了第三人,但未办理过户手续,根据法律规定,原买房人有优先过户的权利,可以向法院请求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2、出卖人要求提高房价办理过户。3、出卖人卖房后反悔并要求合同无效。
二、二手房交易时合同怎么写啊
二手房屋买卖协议的主要内容有:1、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合同中应当明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地址、联系办法等。2、标的: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标的就是房屋。3、价款:价款是合同中最重要的条款,它的主要内容涉及到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条件如何申请按揭贷款、定金、尾款等。4、交付方式:合同中应包括出卖方交付房屋及受买方支付价款的方式。5、履行期限、地点方式:合同中应主要写明交房时间,条件,办理相关手续的过程。6、合同生效条款:合同中应约定合同生效时间,生效或失效条件。7、违约责任:合同中要说明哪些系违约情形,如何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定金、赔偿金的计算与给付,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免责,对违约金或定金的选择适用问题等等。
三、房屋公证和转让是一样法律行为吗
房屋公证和转让是两种不同的法律行为。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证明民事法律行为、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的活动。房屋公证是证明双方买卖房屋行为的真实性。房地产转让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与、继承等方式取得房地产,到房屋所有权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即产权转让从一方转移到另一方的全过程。房屋公证不能代替房屋过户。房屋只有以买受人的名义登记,才具有物权转让的法律效力。因此,买受人在办理房屋公证后,应及时携带材料到房屋所有权登记中心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法登记后有效;未经登记不有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不得登记。第十四条房地产产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应当在房地产登记簿上记载时生效,因此有必要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