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被撤销后的后果是当事人不具备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的,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作出判决。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犯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也就是说,不会因为婚姻无效或被撤销而影响父母和孩子之间的法律关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