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女儿在国外继承国内房产的方式:被继承人死亡后,根据相应的继承顺位,确认子女、配偶、父母的房产继承份额,并及时作出继承的表示。该房屋的所有权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无需再进行登记转移,但经过登记的房产,才可以进行转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_x000D_
【继承的接受和放弃】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_x000D_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