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户籍的身份证补换领已实现自助办理了,“随到随办”,3分钟搞定。公安户政部门推出一系列户政业务便民利民措施,包括智能咨询、网上预约、自助办理等,烦琐复杂的户政业务进入“互联网+”时代,有效地解决了市民办理户政业务“蒙查查”、排长队、轮候久的难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