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民事诉讼答辩期不足15天合法吗
不合法。民事诉讼答辩期限为不少于15日。被告人从收到起诉状之日起15日内,有向法院提交答辩状的权利。如果当事人需要向法庭提交证据,必须在提交答辩状的期间内,将证据的复印件一并提交法庭。证据的原件则待正式开庭时带到法庭质证。
二、民事诉讼庭审答辩方向有哪些
1、原告据以起诉的事实或理由是否成立;
2、原告的诉讼请求是否有法律依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3、原告起诉的证据是否充足;
4、答辩人对本案是否负有责任或双方责任的大小。
三、答辩期和举证期有何区别?
答辩期是法律对被告的规定,是被告对原告提出诉讼请求针对性的提出反驳意见,提出自己的看法是诉讼平等原则的体现。《民事诉讼法》第125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而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由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一般情况下答辩期,先于举证期结束。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被告人从收到起诉状之日起15日内,有向法院提交答辩状的权利。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