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江苏省城市居民社会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2023年镇江市的社保缴费基数为6030元/月,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五个险种。其中,养老缴费比例为20%,医疗和失业各为9%,工伤和生育由企业承担。具体缴费标准如下:养老保险:职工和用人单位缴费比例分别为8%和12%,缴费基数为6030元/月以下的实际工资收入;超过6030元/月的部分,用人单位可以自主确定缴费基数,但不得低于6030元/月,职工个人仍按照实际工资收入缴费。医疗保险:职工和用人单位缴费比例各为9%,缴费基数同样按照6030元/月以下的实际工资收入确定。失业保险:职工和用人单位缴费比例各为0.5%和1.5%,缴费基数同样按照6030元/月以下的实际工资收入确定。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由企业全额承担,无需个人缴费。需要注意的是,缴费基数应当按照实际工资收入确定,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此外,用人单位应当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并确保相关费用的真实、合法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第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坦凳纯粗岁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110%确定应缴数额;没有上月缴费数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的经营状况、职工人数、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等有关让咐情况确定应缴数额。用人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结算。